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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

作     者:卢丽红 

出 版 物:《改革与理论》 (Reform and Theory)

年 卷 期:1998年第9期

页      面:4-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1[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主  题:市场经济 法律机制 中国 

摘      要: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里面的基本法是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它规定了14个字为市场经济法律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前8个字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规律。经济有经济的规律,法律是经济的体现,法律的准则是经济规律的表现。另外6个字是市场经济道德准则的深化。 《民法通则》中又将《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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