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如何适应行政诉讼
作者机构:保定地区公安处
出 版 物:《河北法学》 (Hebei Law Science)
年 卷 期:1992年第10卷第4期
页 面:37-3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行政诉讼法 如何适应 公安机关 若干问题 司法行政部门 政府法制 公安部 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条例
摘 要:《行政诉讼法》实行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公民对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安机关受劳动教养委员会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