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土地流转合同
作者机构: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410005
出 版 物:《湖南农业》 (Hunan Agriculture)
年 卷 期:2020年第7期
页 面:40-40页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单方解除 流转合同 弃耕抛荒 流转土地 休闲产业 休闲设施 流转期限 调解仲裁
摘 要:[案例]2015年2月,雷山村20个土地承包户一同将5.3公顷责任田流转给某农业公司,承包户与该农业公司签订了流转合同,流转期限为15年.流转合同签订后的前两年,该农业公司在流转土地上种植了水稻;但从第三年起未在流转土地上开展任何农业生产,直接将土地弃耕抛荒.2019年4月,该农业公司拟在流转土地上建造农业休闲设施,发展农业休闲产业,但被雷山村土地承包户坚决制止.雷山村土地承包户提出要解除土地流转合同,收回承包地.但该农业公司认为流转合同期限未满,雷山村土地承包户无权单方解除流转合同.为此,承包户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有权单方解除土地流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