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歧义格式吗
Is There Any Ambiguous Syntactic Pattern作者机构:南开大学文学院天津300071
出 版 物:《汉语学习》 (Chinese Language Learning)
年 卷 期:2020年第3期
页 面:3-1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050103[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05[文学]
基 金: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现代汉语限定性研究”(项目编号:8YJA740049)资助
主 题:歧义 语法结构 词类序列 显性语法意义 隐性语法意义
摘 要:朱德熙(1980)认为与语法有关的歧义句是由句子的语法结构格式造成的,是句子的语法结构格式有歧义。按这种观点推论,几乎所有的语法结构格式都可能有歧义,那就会导致语法结构格式都是歧义格式的结论,这就相当于取消了歧义格式,出现“歧义格式悖论。文章对学界所谓的歧义格式分析后认为,学界所谓的歧义格式在做两种语义解释时,有的并不属于同一种显性语法结构格式,有的只是显性语法意义相同而隐性语法意义不同的语法结构格式。严格意义的歧义格式应该是显性语法意义和隐性语法意义都相同的语法结构格式,这样的歧义格式并不存在。只是词类序列相同而显性语法意义不同的两个语法结构或显性语法意义相同而隐性语法意义不同的两个语法结构格式概括不成一个有歧义的(语法结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