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税收扶持政策
作者机构:不详
出 版 物:《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
年 卷 期:2020年第6期
页 面:4-6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主管税务机关 增值税 税收调控 留抵税额 医疗保险局 疫情防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税费减免
摘 要: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复杂形势,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险局等部门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出台系列税收支持政策,积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多项税费减免,增强企业复工复产信心1.增值税。对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有关的生产企业,实行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临时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凡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