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屋登记与房屋归属的一致性——对《物权法》实施以来房屋确权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出 版 物:《求索》 (Seeker)
年 卷 期:2013年第3期
页 面:200-20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住房租赁法的立法宗旨与制度建构"(11YJC820179)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项目"住房承租人权益的法律保护研究"(12HZK003)
摘 要:基于登记的形成力,因法律行为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是判定房屋归属的根本标志。基于登记的推定力,登记簿上记载某人享有房屋所有权时,推定其享有该所有权。然而,判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不宜将登记标准绝对化:对于尚未建立房屋登记制度的农村地区,处理房屋确权案件应依赖登记以外的其他因素;对于有关隐名房东的案件,应根据法律、法理作具体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