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困境企业的预先重整程序——从中国二重重整案谈起
On the Pre-reorganization Process of Distressed Enterprises--Talking from the Case of China’s Double Reform作者机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长沙410000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长沙410000
出 版 物:《安阳工学院学报》 (Journal of An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年 卷 期:2020年第19卷第3期
页 面:26-29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基 金: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青年课题“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立项编号19HNFX-D04)阶段性成果
摘 要:随着破产重整程序在实践中的广泛应用,其弊端逐渐显露出来,预先重整程序应运而生,它为困境企业的重生铺设了新的路径。二重重整案是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其成功重整为其他困境企业提供了诸多经验。但是我国的预重整程序无论是在规范领域,还是在实践环节都有所欠缺,需要通过针对性的程序规范重构,进一步明晰预先重整的启动、程序中各方角色定位等问题,并通过统一的司法规范对现有的模式实施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