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局认定双方立有契约并已清款的农村房产买卖违法是否合理?
出 版 物:《中国.城乡桥》 (CHINA TOWNSHIP ENTERPRISE TECHNICAL MARKET)
年 卷 期:2005年第8期
页 面:57-5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农村户口 土地局 宅基地使用 街面房子 城镇户口 上海郊区 民法通则 房地产管理部门 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人
摘 要:我父亲在1983年8月30日在上海郊区跨村购买了一幢建于上世纪30年代的街面房子(当时我和母亲是农村户口,父亲是集体户口;现在父母都是城镇户口,我是农村户口),还立了契约的。由于年代比较早,没有能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上个星期我到土地局办理证明的时候,办事的同志说:我们的房子不是商品房没有资格进行买卖;契约是非法的,因为私下买卖是非法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