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机关纪委
出 版 物:《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f China 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年 卷 期:2005年第S1期
页 面:62-63,7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主 题:拒腐防变 基础性地位 道德规范 公务员 服务人员 思想道德防线
摘 要: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位一体多管齐下才能奏效。三者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各有其不同的功能和作用,教育在这统一体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一、教育对人们反腐倡廉思想意识的树立起着潜移默化、长期性、持久性的作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过程。腐败行为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行为主体的思想动因。而净化人的思想,就必须依托长期的思想教育。每一阶段的教育既对当前的思想意识产生着作用,又对下一阶段乃至整个人生的思想意识产生着影响。思想教育既作用于人生的每一阶段,又影响着整个人生。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加强思想修养,提高道德水平和自我约束能力,才能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教育与法制等其他手段不同,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长期性工作,其功能的实现并非是立竿见影的,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渐进过程,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的特点。教育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价值取向,一旦发挥作用,将对人的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英国小说家之父菲尔丁说过一句名言:“纵使在一个法纪最松弛的国家里,一个有良知的人也不会胡作非为,他会替自己定出立法者所忘记定的法律。列宁也指出:历史经验证明,政治上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