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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人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A Law-economics Approach to Priority to Gain Compensation Owned by the Subrogation Man

作     者:黄和新 

作者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出 版 物:《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02年第6期

页      面:46-5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合同法 代位权 优先受偿权 债权人 债务人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大大扩充了《合同法》关于代位权效力的规定,由此引发了民法学界的种种质疑。本文运用法律经济学中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论证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且有优先受偿权比之于不行使代位权或行使代位权而无优先受偿权的制度设计更有效率、更接近于公平与效益的平衡点,是一种更合理的制度选择。因此,这样的司法设计在实践中是可行的,将其由司法解释变为法律条文是完善代位权制度并发挥该制度功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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