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地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以毕节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为例
Ecological Legal Construction in Ethnic Regions of Guizhou:As Bijie Ecological Legal Construction for Example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贵州贵阳550002 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09
出 版 物:《贵州民族研究》 (Guizhou Ethnic Studies)
年 卷 期:2020年第41卷第3期
页 面:9-14页
学科分类:0304[法学-民族学] 03[法学] 030402[法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30401[法学-民族学]
基 金:贵州省领导指示圈示课题“贵州省水资源保护中的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研究”(项目编号:QSBSHYB2017038号) 贵州省201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国学单列重大招标课题“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化建构研究”(项目编号:19GZGX08号)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坚守生态底线,践行绿色发展,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上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形成了许多可操作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同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成效离不开民族地区的实践与探索。尤其是2015年开始的法治毕节建设,生态文明法治工程作为六大工程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其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方面探索了一套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实践模式和样板,为贵州民族地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也为贵州的生态法治建设探索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