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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亲生子女父母,能否要求养子女赡养自己

作     者:李德勇 

作者机构:不详 

出 版 物:《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年 卷 期:2020年第2期

页      面:18-1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某夫妇 亲生子女 子女赡养 养子 典型案例 结婚 

摘      要:[典型案例]李某、张某夫妇在结婚后最初几年一直没有生育,因此于1960年抱养了李晓作为养子。之后,夫妻二人又生了两个男孩。三个孩子相继成年,李某,张某夫妇在幼子结婚之后,随即将三个儿子叫到一起进行“分家,并约定,现有的6间房子老二老三各两间,养子李晓分得一间,另外一间供夫妇俩使用,待夫妇俩百年之后由李晓继承,同时,三个儿子每人每个月出80元赡养二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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