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基于政府责任的视域
A study of the improvement of civic moral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作者机构: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徐州221008
出 版 物:《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年 卷 期:2014年第16卷第1期
页 面:12-17,13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505[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03[法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2012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公共哲学研究"(12ZXB005) 江苏省2013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公民道德生活生成论"(CXZZ13-0920)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当前市场经济和政治体制转型的条件下,我国社会面临着较为严重的道德缺失现象,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基本工程的意义便更加突出。公民道德建设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在这一建设过程中,政府起着举足轻重的引导作用。为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公民道德体系,政府要完善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塑造有效的制度机制;创新公民道德建设的形式,加强社会舆论宣传;明确道德评判标准,加强公民道德教育。这些举措的落实会积极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走上正轨,中华民族也会伴随着中华道德文明的复苏而真正实现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