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中基础理论的缺失
Defectiveness in Fundamental Theory in Judicial Determination of Well-known Trademarks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4
出 版 物:《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The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
年 卷 期:2009年第11卷第1期
页 面:54-5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项目批准号:07&ZD006)的中期成果
摘 要: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是将驰名商标保护从字面上的法律转化到行动中法律的第一步,认清驰名商标基础理论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之间的关系是理论上澄清如何对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关键的问题。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截然不同于驰名商标的反混淆保护,它是迄今为止商标法所能提供给商标权人威力最大的救济手段和进攻武器,因此适用淡化理论的驰名商标的驰名度要求要远远高于适用混淆理论的驰名商标,这不仅体现在驰名的群体范围,也体现在驰名的公众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