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公报版)
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
出 版 物:《浙江人大(公报版)》
年 卷 期:2008年第3期
页 面:19-2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审议报告 风景区 委员会 朱家尖 浙江省 财政经济
摘 要:省人大常委会: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议案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即将条例草案印发舟山所属县
1、借阅数量:每证可借书6册,期刊2册,团体读者证可借书刊300册。
2、借阅时间:个人借期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1次,借期为30天;团体借期为90天。
3、归还地点:3楼服务台、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各分馆
4、馆际互借:读者未能在本馆获取所需文献资料,可至参考咨询阅览室服务台填写《南通市图书馆馆际互借读者申请表》,根据馆际互借协议,我馆将为读者向其他馆代借文献。馆际互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资料复印、邮寄费等),由读者个人承担。
5、服务电话
续借:59003605 59003606
咨询:81100100 590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