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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两法衔接问题探讨

作     者:常俊娜 

作者机构: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天津检察》 (Tianjin's Procuratorial)

年 卷 期:2019年第6期

页      面:56-5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行政处罚案件 两法衔接 行政案件 办案模式 刑事司法 工商部门 农业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摘      要:本文试就“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两法衔接问题略陈管见,仅与同仁探讨。一、行政执法部门在移送相关行政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向刑事司法部门线索移送数量少、力度轻。在刑事司法案件办理过程中,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此种现象主要表现为“一少一轻:其一,在两法平台上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的单位较少,多数情况下只有工商部门、农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少数几个机关移送行政案件处罚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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