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实践与思考
作者机构:浙江省种子总站浙江杭州310020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29
出 版 物:《浙江农业科学》 (Journal of Zhejiang Agricultur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07年第48卷第2期
页 面:228-230页
学科分类:09[农学] 0901[农学-作物学] 090102[农学-作物遗传育种]
主 题:农作物品种 认定工作 浙江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种子法》 农业生产资料 非主要农作物 农业增效
摘 要: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推广使用良种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以及农业部的配套规章将水稻、小麦、棉花、玉米、大豆、油菜、马铃薯列为主要农作物,浙江省又根据《种子法》规定,将西瓜列为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审定制度.而除主要农作物之外的其它农作物(以下简称非主要农作物)则停止了品种的审定或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