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重温地名档案工作指导性纲领——纪念《地名档案管理办法》颁发四周年
作者机构:福建省民政厅
出 版 物:《新上海档案》 (New Shanghai Archives)
年 卷 期:2005年第11期
页 面:9-10页
学科分类:1205[管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503[管理学-档案学]
主 题: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工作指导 地名档案 纪念 纲领 国家档案局 档案事业 部门规章 组成部分 民政部
摘 要:2001年,民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了《地名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地名档案事业的一件大事。作为“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④的地名档案有了正式部门规章,全国地名档案工作由此进入了新阶段。随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对作为地名档案工作的这一指导性纲领进行认真重温,意义重大。谨以此文纪念《办法》颁发四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