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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证据之司法认定——兼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作     者:徐立帅 张婧 

作者机构: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年 卷 期:2009年第12期

页      面:147-14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新的证据 实体正义 时间标准 司法推定 

摘      要:新的证据对客观事实的认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新颁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再审中新的证据,使之趋向科学合理。根据我国立法现状,法律关于新的证据的规定偏重实体正义。本文指出在判断新的证据方面,应当以时间为基准,辅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的判断。同时,要对提出新的证据的一方当事人附加说明义务和费用承担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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