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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刑后民”原则适用问题de思考

作     者:王琳 王龙奎 

出 版 物:《特区法坛》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年 卷 期:2003年第78期

页      面:30-3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先刑后民”原则 法律依据 刑事犯罪 民事权益 移送机制 

摘      要:“先刑后民即“先刑事后民事,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由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判决,再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就涉及的民事案件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先刑后民体现了刑事优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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