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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

作     者:王中华 郝海波 

作者机构:上海海运学院 山东海师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山东对外经贸》 (Shandong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年 卷 期:2001年第10期

页      面:44-4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海个保险 代位求偿权 海事诉讼 

摘      要:《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章第三节对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作了规定,其中对93条规定了保险人行代位求偿权和条件和范围,这和《海商法》第252条的规定相似(但有差异),可以看出实体法规定,第94条,95条,96条则分别规定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名义,诉讼主体的变更和共同诉讼以及行使代位求偿权应当提交的文件,这三条从诉讼程度上对代位求偿权作了规定,海事诉讼属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笔者在此欲此民事诉讼法理上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一控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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