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资集体对话不同类型对比分析--以广东为例
Analysis on Different Types of Collective Dialogue between the Employer and Employees in China——A Case Study in Guangdong作者机构:美国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
出 版 物:《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of China)
年 卷 期:2014年第31卷第5期
页 面:97-103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7[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6[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摘 要:我国劳资集体对话机制呈现多样的局面,本文提出用发起者为中心的框架来概括和分析这些不同的类型。根据劳动关系运作的相关主体,我国企业层面劳资集体对话机制可分五大类:政府主推型、企业工会发起型、员工行动发起型、员工和企业工会发起型、和企业推行型。本文进而通过实地调研、新闻报道、和已有文献中的案例来说明这五种类型,并分析不同类型在多大程度上挑战了工作场所管理层单决制和可持续性。政府主推型在产生的集体合同数量上居多,但是对工作场所劳资相对力量的影响最小。体制内外力量相结合的类型——员工和企业工会发起型具有改变工作场所治理模式的力量和可持续性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