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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轻伤害案受害人的自由处分权

作     者:李军 

作者机构:山西大同监狱 

出 版 物:《山西政报》 

年 卷 期:2004年第Z1期

页      面:47-4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刑事诉讼法 被害人 自诉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 被告人 自由处分权 轻伤害案件 公安机关 受害人 刑事责任 

摘      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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