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理性与法院自制——公司裁判解散的实证研究
Market Rationality and Self-Restraint of Court作者机构: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出 版 物:《法学评论》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12年第30卷第1期
页 面:29-3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实证研究表明,法院在审理公司解散纠纷案件时,存在明显的自制倾向,不会轻易解散具有持续营业价值的公司。即使法院判决解散仍具有持续营业价值的公司,股东通常还是会通过谈判避免公司最终被清算。公司裁判解散制度并不能直接解决股东之间的纠纷,其更大的作用是对公司和多数股东的威吓作用。此时,法律是否能为股东提供多样化且低成本的退出机制就显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