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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理性与法院自制——公司裁判解散的实证研究

Market Rationality and Self-Restraint of Court

作     者:张学文 

作者机构: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出 版 物:《法学评论》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12年第30卷第1期

页      面:29-3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公司裁判解散 市场理性 法院自制 制度效用 

摘      要:实证研究表明,法院在审理公司解散纠纷案件时,存在明显的自制倾向,不会轻易解散具有持续营业价值的公司。即使法院判决解散仍具有持续营业价值的公司,股东通常还是会通过谈判避免公司最终被清算。公司裁判解散制度并不能直接解决股东之间的纠纷,其更大的作用是对公司和多数股东的威吓作用。此时,法律是否能为股东提供多样化且低成本的退出机制就显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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