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收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

出 版 物:《司法业务文选》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年 卷 期:2001年第2期

页      面:22-2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主犯 信用证诈骗罪 单位犯罪 高级人民法院 故意犯罪 2000年10月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已于2000年9且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0月10日起施行。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