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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议知识产权保护的原旨解读及未尽事宜

Interpretation of the Original Purpo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 TRIPS Agreement and its Unsettled Affairs

作     者:杨武松 

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学习与实践》 (Study and Practice)

年 卷 期:2016年第3期

页      面:62-7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TRIPS协议 知识产权 司法保护 行政保护 未尽事宜 

摘      要:在美国倡导的TPP规则尚未展现效力之前,后TRIPS时代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主要由WTO体系与WIPO体系共同构造并维系其运行。TRIPS协议生效后,各成员国均从国内法的角度对其作出了适应性安排,但世界领域内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依然出现了进攻与反对的诸多活动。这说明,TRIPS协议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没有得到正确的理解和应用,导致诸多危机存在。对此,有必要从原旨主义的角度出发,厘清TRIPS等国际协议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范畴、原则、公共政策目标、手法、二者关系等内容的规则构造,梳理其未尽事宜,避免再次探讨新规则建构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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