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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明确庭审改革的目标设定

作     者:易娟 

作者机构: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15年第22期

页      面:78-7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庭审改革 目标设定 应当 庭审中心主义 法律监督机关 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 开庭审理 

摘      要:开庭审理案件是现代诉讼活动公认的基本原则,是诉讼活动的核心。当前,“庭审中心主义被确立为未来庭审改革的方向。关于庭审中心主义的改革,人民检察院不能被动适应,应当从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出发,积极参与其中。笔者认为,在“庭审中心主义改革进程中,检察机关应注意改革目标及三个关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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