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村信用社审计工作应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作者机构:湖北省随州市信用联社
出 版 物:《中国农村金融》 (China Rural Finance)
年 卷 期:1995年第7期
页 面:23-24页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农村信用社 审计工作 正确处理 审计人员 审计监督 被审单位 业务管理 审计体制 审计管理 审计部门
摘 要:1、正确处理审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信用社业务经办人员是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具体贯彻执行者,对办理的业务负政策、合规性的责任。审计是监督机制,对信用社业务实施审计监督,以保障业务的正常运行。信用社业务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和对象,从这个角度上讲,没有信用社业务活动,也就不存在信用社审计工作。它们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业务经办人员是业务岗位上的站岗者,审计人员是查岗人,是“站岗与“查岗的关系。因此,应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一定的超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