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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技术成果可以成为盗窃罪对象

作     者:李果 杨正根 

作者机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1995年第9期

页      面:12-1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技术成果 构成盗窃罪 经济价值 财产所有权 经济效益 重大技术成果 犯罪对象 非法占有 财产权利 定数额 

摘      要:论技术成果可以成为盗窃罪对象李果,杨正根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指盗窃罪所侵犯的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的表现形式,即公私财物,又称公私财产。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多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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