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户主资格的变迁
The Change of the Qualifications for the Head of Household from the Han Dynasty to the Tang Dynasty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
出 版 物:《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Journa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年 卷 期:2011年第25卷第1期
页 面:15-1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摘 要:两汉时期,在男性尊长存在的情况下,女性、卑幼均可充当户主。孙吴基本上承袭汉制,但女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魏晋时期,户主资格趋于严格,责任能力较强的男性尊长成为户主的首要人选。到唐代,户主一律由男性尊长充任,只有户内没有男性时,女性方可充当户主。汉唐户主人选的变迁取决于户主对政府所负经济义务的强弱,是汉唐赋税制度变化的结果,与儒家强调的伦理道德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