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税理分析
作者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武汉鼎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出 版 物:《注册税务师》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年 卷 期:2019年第9期
页 面:24-28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税理 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 个人资本 股本溢价 资本溢价
摘 要:关于资本公积转增个人股本是否按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以股息红利所得的性质为前提,根据资本公积的来源,通过严密的税理分析得到基本结论:对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转增个人资本不征个人所得税;对其余的资本公积转增个人资本,视同留存收益转增资本,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相应增加投资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