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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责任”原则应是独立的归责原则

作     者:蒋颂平 

作者机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1989年第7期

页      面:24-2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无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通则 民法理论 损害赔偿案件 侵权事件 责任方式 民事活动 损害结果 民事审判 等价有偿 

摘      要:在民法理论上,提及民事责任,一般有三种归责原则。一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致损害确有过错,才能令其承担民事责任。二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虽没有过错,但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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