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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澳门《基本法》对澳门法治发展的意义

Brief Talk on Significance of Basic Law to Development of Rule of Law in Macao

作     者:李燕萍 

作者机构: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China Law)

年 卷 期:2007年第6期

页      面:37-38,123-12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澳门基金会项目 

主  题:澳门地区 《基本法》 法治发展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法律规则 社会文化 法律本地化 法律实效 

摘      要:回归之前,澳门地区属于准殖民管制型法制,特点在于大多数法律脱胎于葡国法律,由于社会文化的差异。这些法律对於主要由华人构成的澳门社会并不能发挥应有的价值,未能真正深入澳门社会。也就是说,法律规则与法律目标分离、法律设计与法律实效脱节。因此,法律本地化就成为澳门法制转型的中心议题,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特区政府首先需要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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