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行金融监管工作的内容途径及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作者机构:人民银行咸阳市分行营业部
出 版 物:《陕西金融》 (West China Finance)
年 卷 期:1994年第5期
页 面:39-40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摘 要: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之后,金融大转轨的趋势已经形成,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化已成定局。转化的步骤已经明确,转化的过程是一个探索实践的过程,也是一个竞争加剧、矛盾丛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沿着健康的路子发展,化解竞争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人民银行强化自身职能,加强监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就监管工作的内容、途径及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加以浅析,以期抛砖引玉,就教于大家。一、金融监管工作的内容。1、政策监管。中央银行在强化自身职能的同时,对各金融机构贯彻执行金融方针政策情况实施监管。在政策监管中,应侧重于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通过建立政策执行台帐,分析货币政策执行季报表,及时提出监管的措施和方法,达到控制信用总量,稳定货币,繁荣金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