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正义理论如何可能?
How Confucian Justice Theory to Be Possible?作者机构:厦门大学哲学系
出 版 物:《哲学分析》 (Philosophical Analysis)
年 卷 期:2019年第10卷第5期
页 面:103-113,198,19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5[哲学-伦理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东亚儒学视域中的人心道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BZX071)
摘 要:《共同的善与全球贫困的伦理学:一种儒家视角》一文凸显了缺失平等权利观念的儒家伦理的狭隘及特权的本性,即儒家“超越等差之爱的“仁的“推扩本能地产生了一种狭隘的自我封闭,形成了一个在亲缘、亲密关系范围内的环形回路,对外界个体产生了屏蔽。儒家的“仁与权利观念并非相互排斥,而是可以共存的,所需要的是界定二者各自运行的空间。在非道德领域及拥有相同道德权重的境况下,运用儒家的“仁,即亲缘、亲密关系的优先性,对家庭、亲戚和朋友关系成员的诉求优先满足是可允许的。这是儒家“仁的运行空间。在拥有不同道德权重的境况中,主体的选择需要优先满足道德权重较大一方的道德诉求。这是权利的运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