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调整对部分外企投资项目的影响
作者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省德州市国家税务局
出 版 物:《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Finance&Accounting)
年 卷 期:2008年第2期
页 面:18-19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外商投资项目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外企 政府管理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 目录管理 投资管理
摘 要:国家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在投资管理上的一个共同的方式就是采取目录管理的方式,将可以投资、不可以投资的项目列成目录,便于投资方和政府管理部门掌握。目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目录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列入目录,未列入的属于允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