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土中国”社会团结的秩序基础——兼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乡村社会秩序建构
Research on the Basic Order of Social Solidarity in “New Rural China”——Also on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Social Order in the 70 Years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出 版 物:《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orthwest A&F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9年第19卷第6期
页 面:19-30页
核心收录:
摘 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乡村社会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土中国,呈现出“新乡土中国的发展样貌。基于对中国西部地区高柏镇乡村社会70年发展变革现实社会形态的呈现,借助对制度变迁理论中关于社会秩序议题的认知,把变革之中乡村社会秩序的构筑与形塑放在一个具有一定社会结构和网络关系的特定乡间聚落社会空间中,以考察村民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乡村组织),群体(乡村组织)与群体(乡村组织)之间,基于特定社会处境或利益诉求,展开不同互动形态和关系连接,去理解和分析当乡村社会传统的村落团结维系“遭遇外来的行政性力量“嵌入时,乡村社会原有的秩序形态如何适应并整合新的外来力量,进而内外两种力量相互之间进行着怎样的一系列互构和博弈,并最终形塑了乡村的社会团结和秩序维系及其变迁。研究得出:当外来的行政嵌入型秩序之力量(国家政权的制度法规建设与政策施政倡导、乡镇政权的行政命令与施政干预、驻村乡镇干部的村治行为等),进入到乡村社会的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并与村庄内生型秩序之恒定准则和样态(家庭及其家族、人际关系与人情往来、村落规范与村庄权威、村民小组与村级组织等),在村庄这一现实场景中遭遇,并转而进行着一系列的互构和博弈时,乡村社会里既存的两种场域形态——村头公共舆论场(非正式组织化的)和村庄红白喜事场(正式组织化的),构成了乡村社会中外来的行政嵌入型秩序与村庄内生型秩序之力量互动整合的主要场域,也成为调试外嵌性秩序与内生型传统这两股不同的地方性社会秩序维系的主要力量源,并最终构筑起了乡村社会日常的秩序维系与团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