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及我国相关立法
作者机构:辽宁师范大学
出 版 物:《证券市场导报》 (Securities Market Herald)
年 卷 期:1999年第11期
页 面:23-2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强制要约收购 收购制度 强制要约制度 公司收购要约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公开要约收购 收购与合并 控制股东 小股东
摘 要:我国《证券法》第81条的强制要约规定将协议收购排除在外,而且对持有30%股票的股东继续进行收购时,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要约价格未作规定,其强制要约的内容已不存在;而且实践中从未发生过收购者因该制度而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的情况。《证券法》放弃了过去规定的强制要约制度,可以说是更适应我国的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