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上“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与我国刑法的对接及思考
Thought and Emergence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s Crime of Bribing Foreign Public Officers or Officials of International Public Organizations with Our Criminal Law作者机构: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出 版 物:《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Guizhou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年 卷 期:2006年第3期
页 面:45-5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贿赂 国际刑法 贿赂外国官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
摘 要:贿赂外国官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诞生出来的国际刑法中的一个罪名,由于我国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根据“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中国就有义务在刑法中增设本罪。中国最好的途径是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予以增设,并要相应的调整本罪的犯罪构成、法定刑的设置以及既未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