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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纠纷的法律探讨

作     者:梅维佳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出 版 物:《许昌学院学报》 (Journal of Xuchang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15年第34卷第6期

页      面:140-14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城镇居民 宅基地房屋 合同效力 

摘      要:我国《土地管理法》并未禁止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物权法》对此设置了开放式的衔接性规定,而国务院有关政策性文件则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房屋。基于司法实务中的诸多案例的类型化分析,宅基地买卖合同应予以有效认定。建议以民法典编纂为契机,引入法定租赁权制度,同时从长远考虑,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宅基地使用权和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地、同权、同价,保证宅基地使用权依市场机制合理流转,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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