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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公诉初论

作     者:万毅 谢佑平 

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出 版 物:《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年 卷 期:1999年第13卷第3期

页      面:27-3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起诉便宜主义 公诉变更权 撤回公诉 不起诉 

摘      要:在采起诉便宜主义的各国立法实践和理论学说上认为: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或不适宜时,可以撤回公诉。撤回公诉是公诉机关的公诉变更权权能之一。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也在从事撤回公诉的司法实践。但是,从诉讼规范化和诉讼制度合理化的要求出发,我国的撤回公诉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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