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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新论

New Ideas about Plaintiff Quality in Japanes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作     者:江利红 JIANG Li-hong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行政法学研究》 (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07年第4期

页      面:130-13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原告资格 法律利益 法律上保护利益说 值得保护利益说 

摘      要:在日本行政诉讼法中以法律利益作为撤销诉讼原告资格的标准,但由于法律利益概念的不确定性,在学说及判例中存在着法律上保护利益说与值得保护利益说两种解释方法的对立。为扩大原告资格的范围,并防止法官过度的自由裁量,2004年6月日本《行政事件诉讼法》修改时采用了两种学说的折衷方案,即为法律利益标准的判断设置了四项必须考虑的要素,由法官依据该四项考虑要素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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