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经验与自发秩序:宅基地立法的制度根基
Pilot Experience and Spontaneous Order: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Legislation作者机构:嘉兴学院文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国土地科学》 (China Land Science)
年 卷 期:2019年第33卷第7期
页 面:26-3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基 金: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研究”(19NDJC083YB)
主 题:土地法学 宅基地三权分置 制度根基 试点经验 自发秩序
摘 要:研究目的:提出并解决宅基地立法的制度根基问题,以增强宅基地立法的正当性和实效性。研究方法:文本分析、规范分析等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立法既要依据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还应植根于民间自主开发利用宅基地所形成的自发秩序。正在生成的农民集体统一利用存量宅基地制度能有效回应宅基地利用的现实需求。宅基地权利主体自主开发利用宅基地所形成的自发秩序,实现了宅基地公益与私益的有机结合。研究结论:在私法体系内,维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二元结构,引入宅基地集体统一利用制度,以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适度流转。在公法体系内,将农户申请宅基地、无偿取得宅基地并长期占有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升级为宅基地农户资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