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的财政本质观——论不能以“公共财政”否定“国家财政”
On Public Finance Cannot Negate State Finance作者机构:中南财经大学财金学院湖北武汉430064
出 版 物:《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Journal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年 卷 期:2000年第2期
页 面:91-94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摘 要:财政的本质界定只能是“国家财政,而非“公共财政,不能以“公共财政否定“国家财政。从财政类型的层面分析 ,“公共财政不是一个完整的财政类型 ,不能与“国家财政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