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试点 给农村带来什么
作者机构:江苏省农林厅
出 版 物:《江苏农村经济》 (Jiangsu Rural Economy)
年 卷 期:2001年第5期
页 面:7-8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摘 要:我国历史上曾经进行多次税费改革,每次改革都因为正税之外,杂费太多,农民怨大,合二为一,改为正税。然而杂费又出,再合新税,如此循环往复,百姓越掏越多。清代思想家黄宗羲对此作出结论:这是一个走不出的怪圈,后人称之为“黄宗羲定理。封建政权的财源主要来自对农民的剥削,而我们现在所进行的税费改革,就必须体现对农民轻徭薄赋的原则,跳出这个怪圈。 当前,我省各地正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从四县(市)试点情况看,税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群众对此比较满意。但是,应当看到,这次税费改革是在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乡镇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难度很大。因此,各地只有本着“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配套推进、稳步实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细化方案,实化措施,强化领导,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才能达到“减轻、规范、稳定的目的,实现农村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