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蔡明诚
作者机构:台湾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学》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07年第6期
页 面:47-5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台湾地区物权 物权法定 用益权 担保物权
摘 要:台湾地区物权制度奉行大陆法物权体系的基本原则,但是,在物权类型、物权法定原则的贯彻、用益权的种类、担保物权和占有方面均有自己的特点。台湾地区物权制度应根据时代的变化进行革新,即扩大物的概念的范围,接纳新的物权种类,缓和物权法定原则,明确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区分质权和权利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