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的理论界定与制度前景
Theoretical Definition and Regulation Prospect of Reasons for Preventing Legislation in Criminal Law作者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国法学》 (China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2015年第2期
页 面:160-18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事政策制约刑法解释的理论建构与制度实践研究"(项目批准号:13CFX045)资助
主 题:立法阻却事由 法教义学 立法刑法学 比例原则 明确性原则
摘 要:刑法立法阻却事由是指可以阻却刑法修正的各种事由。立足于立法面向的刑法教义学,立法者必须把刑法的明确性原则、人权原则、比例原则、效益原则等作为判断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的标准。当一种行为已为刑法分则之罪名所涵摄、抽象性概念经由刑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可以明确、设罪违背比例原则要求的无先而后的逻辑规则存在、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或立法效益明显低于立法成本时,即存在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立法者应停止这种刑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