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财政政策研究
作者机构:长春税务学院
出 版 物:《中国财政》 (China State Finance)
年 卷 期:2008年第13期
页 面:47-48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83305[工学-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08[工学]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主 题:水污染防治工作 松花江流域 财政政策 “十一五”规划 城市污水处理 污染治理 设施建设 水污染事故
摘 要: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制定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优先筛选规划项目共222个,包括工业治理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约133.66亿元。有关部门和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自治区共同努力,落实减排责任,筹备和启动部分规划治理项目,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