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出 版 物:《新法规月刊》 (New Law and Reglations Monthly)
年 卷 期:2001年第2期
页 面:18-2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债务人 保证责任 抵押权人 保证期间 质权人 抵押物登记 当事人 出质人
摘 要: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审理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关于总则部分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