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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会计师第三人责任研究

美国会计师第三人责任研究

作     者:金勇军 Jin Yongjun

作者机构: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出 版 物:《中国法学》 (China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2006年第1期

页      面:56-7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985院基础研究一般项目的支持 

主  题:会计师第三人责任 过失 职业过失 

摘      要:就会计师第三人责任而言,数美国法最为发达,但关于会计师第三人责任的三种责任标准也存在多数意见与少数意见的纷争。会计师得为可以合理预见的第三人的信赖损害负责。理由之一,会计师第三人责任,系属职业过失责任,如果没有可充权衡的否决因素,责任成立;理由之二,可充权衡的否决因素,即被告责任负担轻重程度以及对共同体的影响、遏制重犯模型、损害和被告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种权衡因素都支持而不是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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